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宁洱宁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宁洱县德安电站”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宁洱县德安电站;
建设地点:宁洱县德安乡西南方向蛮别河(文笔河)右岸;
建设内容及规模:电站引用蛮别河(文笔河)河水流发电,为引水式开发。电站装设2台卧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2×500kw),年发电量约416.44万kw·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洱宁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芋霖
联系电话:135781982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08769624
电子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V5kqKTgoZcoKGS-ORTtmJA,提取码:q1qs。
五、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宁洱宁塔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7月30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