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 环保产业网 请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首页 >环保资讯

环保行业:河长制全面推行 解决水问题进入新时代

分享到:
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T |T

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在部分省区市近十年实践基础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河长制”将在全国推行。意见要求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强社会监督。

河长制亮点一

省级行政区党政“一把手”直接担任“总河长”,而不是副市长或者环保局等直接负责,级别上移解决水环境治理多部门难协调的痛点,是确保达到治理效果的重要保障。

面源水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河湖管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此前水处理行业发展最大难点之一就是各部门交叉管理难以协调,这一制度的设立,我们认为能从根本上确保取得水环境治理的最佳效果。

最近几年我国已有部分省市进行了试点探索,效果良好,经验可复制性强。目前,已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包括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海南8省市,部分水系实行河长制的包括16个省市。例如,2008年6月,江苏在太湖流域推广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任河长,经过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至2016年,79 个“河长制”管理断面水质综合判定达标率基本维持在70%以上。

河长制亮点二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解决了水环境治理周期长而政府官员任期短的时间不匹配问题;同时强化考核问责也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意见提出多项有力的保障执行效果的措施,包括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和加强社会监督等,确保了官员的重视程度,也体现政府治理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


请 登录 后在发表信息

提交

下方

官方微信

Copyright © Mon May 05 01:23:44 CST 2025 环保产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6005605号-1 滇公网安备53011202001515 QQ客服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