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广大公众朋友:
2023年3月,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地块用地位于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河伯村委会,东侧为石寨山,南侧为20米宽规划道路、西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项目净用地17732.96㎡(26.6亩)。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现状条件下,地块内现已建设文物保护管理展示中心、停车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外围墙(通透式栅栏),部分地面已完成硬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九十四条“未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土地使用权人,将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他人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承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要求;以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关于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昆明市晋宁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清单》,本项目地块在《昆明市晋宁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清单》名录内,为农用地变更为文化设施用地A2,故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于2022年11月2日开始施工建设,现项目主体施工已完成。为调查评估项目地块现状是否满足文化设施用地的要求,查清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昆明市晋宁区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在对项目地块进行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本项目地块内部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源,地块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源,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至此可以结束。
二、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机构: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陈家营路与金川路交叉口绿地香树花城(E地块)3号楼A座8楼、9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90889756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地块风险评估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安全健康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的风险评估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以书面形式与调查单位取得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调查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云南鑫田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1 2023年3月31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