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天然气有限公司鲁甸分公司昭通门站建设项目
试运行公示
云南天然气有限公司鲁甸分公司于2017年10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鲁甸工业园区昭通门站及附属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2日取得了《鲁甸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鲁甸工业园区昭通门站及附属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鲁环准许〔2018〕3号)》。
项目于2019年3月14日开工建设,2020年6月15日竣工。项目主体工程建成后,门站需要使用昭通支线天然气,2023年7月,昭通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全线建成,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具备主体调试运行基本条件。现拟2023年8月1日起开始调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1年(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0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鲁甸工业园区昭通门站及附属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天然气有限公司鲁甸分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6 2942 526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主体工程:含门站(工艺装置区和放空区)和气化区;(2)辅助工程:排水工程、供电、消防、辅助用房、进场道路等;(3)环保工程:排污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油烟净化器、移动式垃圾桶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30m3化粪池预处理后,经过1.2m3/d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2、废气
项目运营期过程正常无废气产生,废气主要是设备维修或异常排放的天然气。其中门站设备在设备异常、检修时通过放散管排入大气;LNG储罐主要是系统超压排放的天然气、调压装置过滤器更换滤芯排放的天然气、充装过程、槽车将液体转存于储罐过程、储罐等泄压过程中会产生非甲烷总烃;本项目供应天然气每方加入四氢噻吩20mg,在非正常工况如检修时排放的天然气会有臭气排放;应急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等。以上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项目综合值班室配备食堂,食堂油烟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楼顶排气口排放。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计量调压装置、放散管、车辆、超压排放、柴油发电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生产和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①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运输至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